我所在公司的下游公司当地税务局给我们当地的税务局发函,要求我们当地税务局协助调查下游公司5月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情况。我作为一个刚毕业的会计,对一些情况判断不准,一般都是负责人把合同发给我,会提供过磅单,然后要求我根据合同结算金额开发票,每次开发票都要经过他的同意。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在负责人手中,大笔收付金额由他们自己掌控,我手上的是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,金额大概就是每个月的税钱和工资金额。6月份我们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了法人,而且税务登记上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录入了我的信息,以前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都联系不上,我想知道我接下来该怎么办?是否先去税务删除自己的相关资料,以及递交辞职报告?
ltvmhx7621 湖南 -郴州 2019-07-04 2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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